一、项目聘用人员招聘流程
1. 向学院人事干事提交招聘启事(模版见附件1)。
2. 学院人事在人事系统中提交招聘启事,经学院和学校领导审批。
3. 应聘者将简历发送到招聘启事预留邮箱,课题组筛选简历,进行面试。
4. 向学院人事干事提交面试纪要(模版见附件2)。
5. 学院人事在人事系统中提交面试纪要,发起进校审批,经学院和学校领导进校审批。
6. 通过学校进校审批结束后,学院人事在人事系统中发起入职合同审批流程,经学院和学校领导审批。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思政教师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
思政教师 1 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有较强的政治敏
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2.应届毕业生,2019 年 7 月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 3.具有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4.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6.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440 分(含),能较好地应用英语进行交流沟通。 7.硕士毕业生年龄在 27 周岁以下(1991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
生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8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1.本科生日常思政工作 2.本科生社团及学生组织管理和指导 3.本科生班团活动指导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岗位待遇 参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电话:** 联系邮箱: 工作地址:
附件 2:
面试纪要
时间:2018 年 4 月 30 日 9:00-11:3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Med-X 研究院 218 会议室 事件: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思政教师招聘面试 应聘人:***
面试小组成员:***(至少 3 人)
面试内容:
聘期与薪酬约定:
经协商,确定聘期自 2018年 7月 1日 起至 2020年 7月 31日止。
(人力资源处规定的合同期限:如您在每月 20 日之前完成报到手续,则合 同起始时间为下一月的 1 号,20 日之后完成报到则为隔月的 1 号.至:每年的 7 月 31 日或 12 月 31 日。工资一般不低于当年的上海市平均工资。)
有无试用期, ***(一般三个月及以下) 工资为每月税前 ***元整( ***元/ 月) 经费编号: ***
注:
1、 新进教职工进校流程及详细材料:
http://hr.sjtu.edu.cn/info/1066/2393.htm;
2、 医保卡和就医手册领取:
http://hr.sjtu.edu.cn/info/1073/3211.htm;
3、 居住证申领和相关政策解读:
https://hr.sjtu.edu.cn/info/1066/2391.htm
4、 人事处对口负责老师:
许婷婷:新行政楼 409,34203754,项目聘用人员入职办理;
缪斌峰:人文楼 109,34202753,项目聘用人员入职办理;
陈 姝:新行政楼 409,34207101,事业编制人员入职办理; 李 琳:新行政楼 411,34203754,劳动聘用人员入职办理;
施 楚:新行政楼 409,34207029,居住证和户口办理;
5、 人事处许婷婷老师负责分配工号,办理邮箱、校园卡、关联银行卡请参 照报到材料清单。
二、上海市居住证、就业证办理及上海市落户须知
目前我校新进人员大致可分为六类:
1、留学回国人员;
2、国内引进人才;
3、外籍人员;
4、台港澳人员;
5、应届毕业生;
6、出站博士后;
1、 留学回国人员:
户籍为外省市户籍人员有以下两种选择:
办理留学回国落户手续;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A 证;
户籍已注销的人员有以下两种选择:
办理留学回国落户手续;
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 证;
2、 国内引进人才:
(1) 我校以事业编制录用的、户籍为外省市户籍人员有以下两种选择:
1)办理国内引进人才落户手续;
2)办理《上海市居住证》A 证;
(2) 我校以派遣方式录用的、户籍为外省市人员: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A 证;
3、 外籍人员: 首先办理《外国专家证》;
如需要,申办完《外国专家证》后,可选则申办《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 证;
注:若为出国后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如能够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 明》或《国外学位学历认证》,可免办专家证,直接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 住证》B 证;
4、 台港澳人员: 首先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如需要,办理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可选则申办《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 证;
5、 应届毕业生:
非上海户籍应届毕业生有以下两种选择:
(1) 根据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打分落户上海;
(2) 如分数不够,选择办理《上海市居住证》A 证;
6、 出站博士后: 外省市博士后出站后,有以下两种选择:
(1) 办理博士后出站落户手续; (2)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A 证;
办理上海市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 A、B 证事宜,详情请参考《办理上海市 居住证、就业证及上海市落户须知》。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就业证及上海市落户须知网址:
http://hr.sjtu.edu.cn/info/1066/2391.htm
三、 教师住房津贴、安家费申请流程 2.3.1 住房津贴申请流程
1、 登陆“我的数字交大”(http://my.sjtu.edu.cn)
2、 点击“流程“->服务大厅->人事->新进教职工住房津贴申请
3、 仔细阅读《住房津贴申请须知与帮助》-》开始办理
住房津贴申请流程:
个人发起申请——公寓房情况审核——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资产管理
与实验室处居住房办审核——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领导审核——人力资源处资
源配置与管理中心审核——人力资源处领导审核——本人信息确认(完成,无
需提交纸质版)
4、 需提交审核材料: 本人购房房地产证复印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其中合同
仅需复印地址页、金额页、交房日期页和签字页),扫描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 申请系统;
5、 注意事项:
(1) 本申请表适用对象为我校 201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在岗职工;
(2) 表内货币均以人民币计算;
(3) 钱款额度仅依申请时的职称(职级)标准发放;
(4) 如因调动、退休、辞职或聘用合同终止等原因在校工作不满 120 个月,将在离岗前一次性退还部分一次性发放部分的房贴。[应退还住房津贴=已发 放一次性房贴*(120-任职月份数)/120]。在我校开始任职时间以起薪时 间为准;
(5) 通过申请后住房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已在财务计划处绑定的银行卡内;
(6) 每月 14 日前(含)完成网上审核流程的,住房津贴一般可于当月月底发放 到卡;每月 14 日后完成网上审核流程的,住房津贴一般可于次月月底发放到卡(寒暑假期间发放时间另作安排)。
6、 受理部门与联系人: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闵行校区新行政楼 B503 室,34206036
人力资源处:闵行校区新行政楼 B429 室,34206705 2.3.2 安家费申请流程
1、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含条码)(一式二份) 2、 填写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安家费申请表
3、 填写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登记表
4、 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
5、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6、 工作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 离职证明
8、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含条码)(一式二份)
相关文件:
a. 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安家费申请表
b. 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登记表
四、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 人事档案转接流程
新入职员工档案转入:前往行政 B409 办公室陈姝老师开调档函即可。
新入校学生和新进教职工查询档案转入情况,毕业生查询档案转出情况请 根据下列步骤操作:
->进入人力资源处主页-信息公开-档案查询 ->选择转入\转出查询功能 ->输入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后查询
有疑问的可根据页面提示咨询相关人员:
李玉琴 34207010
金晓文 34204267
档案转出:确定转出单位后前往行政 B409 办公室陈姝老师开调档函即可。
陈姝: 新行政楼 409-411
联系电话:34207101 Email: shuchen@sjtu.edu.cn
2. 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 教职工党组织关系转出
教职工党员与转入党组织确定抬头和转入单位名称,到学院党政综合办公 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持此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 并及时返回介绍信回执。
2、 新入职教职工党组织关系转入 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意事项:
从上海市内党组织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 会;(开具介绍信同时请原党组织及时在上海市党员管理系统上办理转出);
从外省市党组织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从校内其他二级单位转入,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请原党组织及时在上 海市党员管理系统上办理转出);
党员信息证明模板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发展为预备党员日期、转正日期等。
具体模板可咨询 elaine_xl@sjtu.edu.cn 获取。
五、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师基本工作规范
根据学校对全体教职人员实行“分类要求、分类管理、分类发展”的精神,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要求全职教师从现有基础出发,明确目标,提升标准,按照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等不同要求分类发展。为此,学院在满足《应聘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发展的情况,将若干关键办学指标列入对教师基本工作目标和任务。我院教师的工作任务均由教学、科研、服务三部分组成,所有教师均应承担上述工作,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职称在比重上有所不同。
详细内容可见: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师基本工作规范》(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办) (2012)1 号)
2.6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外出请假、备案制度
为配合“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师基本工作规范”执行,保证教学、科研工
作的正常进行,本院执行全体教职工外出请假、报告备案制度:
1、本院教职工凡因公、因私外出(离市)1-3 天(含)可以在组内或向所 在领域负责人报告备案;
2、教职工凡外出 3-6 天(含),须提前向所在领域负责人备案、请假;院 领导及领域负责人外出 3 天以上需向院长报告备案或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出 行;
3、教职工凡外出 7 天(含)以上须提前填写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工作人员 外出登记单,获准后方可出行;
4、因紧急情形外出的教职工,到达目的地后请以电话或 EMAIL 形式履行 请假手续;
5、外出人员回校后,请按时销假。
6、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未获准私自外出 或逾期不归的情况,学院将与基本工作规范考核挂钩。
附:外出登记单
七、专业技术或职员职级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1、 申请流程:
(1) 学校下发通知及相关文件
(2) 学院人事干事设定可参评人员
(3) 申请人收到系统发送的邮件通知后,登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http://rsc2.sjtu.edu.cn
(4) 点击“人事业务”->岗位聘任申请
(5) 选择“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或“职员职级岗位聘任申请”
(6) 网上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
复印件)
(7) 学院审核网上的申请内容,并将审核通过的各级岗位推荐人员报人力
资源处
(8) 人力资源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2、 相关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见:
http://hr.sjtu.edu.cn/ZhengceFagui.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6
八、年度述职、聘期考核办法及时间节点
年度述职(每年一次)和聘期考核(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一般为每三年考 核一次)一般都会在 11 月左右开始启动。
步骤:
1、登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http://rsc2.sjtu.edu.cn
2、 个人考核->个人工作考核->找到本次考核业务->查看->填写个人考核信息->提交
3、 考核小组长为本小组被考核人确定等次及审核意见->提交给院领导复核
4、 学院领导复核通过后,进入个人确认环节
5、 被考核人登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九、重要人才计划的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详细信息可参见当年申报通知。
十、在职(收入)证明办理申请流程
1、 登陆数字交大系统
http://my.sjtu.edu.cn
2、 进入服务大厅-》人事-》在职(收入)证明申请
3、 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4、 学院人事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申请流转至人力资源处审核 5、 人力资源处审核通过后,会短信通知到申请人
6、 申请人凭短信内容至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相关证明
十一、博士后管理办法
1)入站流程说明
1、 面试由博士后导师负责;
2、 初定工作由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组织并进行初审,材料包括:
申请人准备个人简历、项目计划书、推荐信(两位专家,其中一位是读博 期间的导师)、博士学位证书(若暂时未取得学位证书,可用答辩决议书替代 (原版)、博士后申请表,合作导师意见等电子版材料。入站材料齐全后,提 交至管委会秘书程酩老师(mingcheng@sjtu.edu.cn)。
初审:生医工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初审入站材料,约 5 个工作日反馈审核意 见给博士后本人及流动站秘书。
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初审通过后,该博士后将获得博士后申请入站资格。
3、 流动站审核 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初审通过后,由博士后将流动站招收材料一并
提交给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秘书孙华老师(徐汇 Med-X 楼 212 室,闵行文选医 学楼 430 室 hsun2006@sjtu.edu.cn)。 材料符合要求后,约 2 个工作日完成 流动站站长邵志峰教授签字、盖章,提交校博士后办公室;
4、 材料交至校博士后办公室后,一般需要 10 个工作日后得到上海市博管 办审核通过的消息(短信通知)。
2) 出站流程说明
1、 流动站审核含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对博士后出站人员业务 评审,相关材料请交生医工博士后管委会秘书程酩老师 (mingcheng@sjtu.edu.cn),约 5 个工作日完成;
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审核通过后,该博士后将获得申请出站资格。 2、 获得出站资格后,生医工博士后流动站秘书孙华老师(徐汇 Med-X 楼 212 室,闵行文选医学楼 430 室 邮箱:
hsun2006@sjtu.edu.cn)对出站材料的审核、站长邵志峰教授签字、盖章,提交校博士后办公室,约 2 个工作日完成;
3、 出站材料交至校博士后办公室后,一般需要 10 个工作日后得到上海市博管办审核通过的消息(短信通知)。
详细内容可见: 《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细则》 (沪交生医工委〔2017〕17 号)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版)》(沪交资实〔2016〕 182 号)
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办理程序请见:http://postd.sjtu.edu.cn/download.htm
十二、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1)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1、 教书育人奖
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教爱教、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2、 科研成果奖
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3、 管理服务奖
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4、 其他专项类奖
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详细内容可见《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沪交委〔2017〕81号) http://www.sjtu.edu.cn/info/1736/70844.htm
2)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理: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2、 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声誉和学校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3、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 违反教师基本工作规范,出现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的;
5、 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6、 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7、 发生重大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8、 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浪费、挪用、骗取国家或学校资财的,利用工作或职业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9、 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或参与嫖娼、赌博的,对他人实施性骚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10、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行为的。
详细内容可见《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沪交人 〔2017〕77 号)
http://www.sjtu.edu.cn/info/1736/70847.htm
十三、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 离职申请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日期为每个月最后一日;
2、 离院单请联系学院人事老师领取,请学院各办公室负责老师签字后交回 人事存档;
3、 办理离职前,请务必保证科研、财务、资产、宿舍、网络等相关业务费 用已结清。
十四、人力资源处人员介绍
人事服务中心主要受理进校审核、报到;
户口、居住证;校内调动、退休、离校;
合同管理;全校教职工及学生人事档案管理等业务。
办公地址:新行政 B 楼 409-411 联系电话:021-34207029,34207101 传 真:021-24284293
人员调配岗 陈姝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409-411 联系电话:34207101
Email: shuchen@sjtu.edu.cn
受理业务:
1、 新进教职工进校审核
2、 新进教职工报到、注册
3、 教职工信息管理及各类统计报表
人事专员岗
施楚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409-411 联系电话:34207029 Email:shi_chu@sjtu.edu.cn
受理业务:
1、 留学回国报批及管理
2、 居住证转户口申报及管理
3、 新进应届毕业生户籍申报
4、 相关人事政策及业务流程研究与建议 5、 居住证积分新办、续办
许婷婷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409-411
联系电话:34203754 Email: ttxu@sjtu.edu.cn
受理业务: 1、负责派遣人员报到工作 2、来人来电接待工作 3、处内业务对接工作
人事服务岗
朱丽丽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409-411 联系电话:34203754
Email: zhulily@sjtu.edu.cn
受理业务:
1、派遣人员档案管理
2、派遣人员材料接收与归档,合同续聘管理
3、中心各类财务经费管理与审核
人事服务岗
郑亚华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409-411
联系电话:34207101
Email: zyh0411@sjtu.edu.cn
受理业务:
1、校内变动(跨部门调动、部门内变动、组织调配)手续
2、教职工离职离校手续
3、上海户籍派遣人员退休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