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10 08:00:13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工作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 学院成立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制定工作办法、推荐选拔和解释等工作,成员如下:陈江平(组长)、廖洪恩(组长)、白景峰(副组长)、叶坚、朱春玲、陈壵、顾波波;

2. 学院将切实严格落实各项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 按学生前三学年核心课程平均学积分的专业排名,作为推免工作最基本的遴选指标,不另行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坚持择优选拔、以德为先;

4. 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各遴选指标分值参考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5. 学院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名额、推荐工作办法、推免生名单均对外公示,并接受学院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推荐选拔条件

1. 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推免英语资格考试(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 参加过往年推免直升研究生工作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推免选拔。

三、推免名额

2025年全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共35人。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10日,按学校有关要求,公布学院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全面启动推免生选拔工作;

2.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申请启动,必须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并于9111600前和其它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闵行文选楼336B室)。如不能按时现场提交,可扫描后发邮件至niqingwang@sjtu.edu.cn,纸质文件及相关材料9181600前现场提交;

3. 916日,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申请表、相关资料和成绩大表等,认真审核学生综合情况择优推荐;918日下午17:00前在学院告示栏公示本次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同时将选拔出且已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以及电子成绩单汇总至学校教务处;

4. 923日前,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928-10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 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在20251030日前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 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 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25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推免工作接受全面有效的监察。监督电话:021-34205342(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七、本办法由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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