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16:25:34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成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其他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果申报:

(1)学习成绩:原则上在参评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博士生均需按照培养计划开展学习。

(2)科研成果:科研能力较为突出,重点鼓励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凡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科研成果认定遵循“一次认定”的原则,坚持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

(3)素质拓展。

(4)科研成果和素质拓展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在网上进行成果申报,成果申报具体实施方法见《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成果申报项目细则》。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 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 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校纪校规未通过学生;

(4)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三、评选时间安排

9月4日-9月7日,学生自主进行成果申报。 

9月8日-9月1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申报材料。 

9月12日-9月18日,申报情况公示,同时各纵进行纵内初评,推荐候选人参加国家奖学金院内答辩。 

9月25日,国家奖学金院内答辩,确定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

9月25日-9月30日,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10月-12月,根据各专项奖学金名额及具体要求进行专项奖学金评审。

 

 

 

联系人:李云霞

邮箱:sjtu-lyx@sjtu.edu.cn

电话:021-34203042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月14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成果申报项目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