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8 22:48:52

为调动和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精神,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域负责人及学生工作负责人共9人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季波(主任)、周申申(副主任)、杨国源、邵志峰、魏勋斌、梁培基、赵俊、古宏晨、夏伟梁

二、评选办法

1.学业奖学金评选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及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位课学级点从高到低排序(排序中不包含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资格的学生)分别授予一等奖及二等奖(比例分别为30%和70%)。

2.学位课学级点相同的,参照非学位课学级点排名;非学位课学级点也相同的参照论文发表情况进行评选。

3.学生生自入学至今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1)学位课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及格;

(2)学位课未修满19学分;

(3)学位课级点小于2.0(不含2.0);

(4)违反校规、校纪;

(5)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含考试作弊、论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

(6)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在校学习时间未满1年。

(6)其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4.因参加学校、学院海外游学或联合培养项目而造成学位课程未修满19学分的,按照已修学位课程学级点参加排序。

5.学院按照以上规则决定奖学金推荐名单,最终评选结果由研究生院评审后确定。

6.本评选办法由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8日